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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王泽龙在涉及违规转让股票的案件中,被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并被处以罚款。具体来说,对于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王泽龙被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此外,对于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王泽龙需承担50%的罚款,即6000万元(1.2亿元的50%)。还有,对于与洪浩炜等人的共同违法行为,王泽龙需承担30%的罚款,即1050万元(3500万元的30%)。最后,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王泽龙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信息,王泽龙总共需支付的金额为:
没收违法所得:6063.8万元 罚款(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6000万元 罚款(与洪浩炜等人的共同违法行为):1050万元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 将这些金额合计,王泽龙总共需要支付的金额为:
6063.8+6000+1050+200=13,313.8万元6063.8+6000+1050+200=13,313.8万元
即王泽龙总共出了13,313.8万元。请注意,这里的计算仅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实际案件中可能还有其他相关的费用或罚款。
引用:
2024-04-19 20:45
中核钛白公告,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披违法行为,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