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号)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称《规范》)的规定,我会决定对2014年9-12月期间的华电重工(601226)、东方电缆(603606)、九洲药业(603456)、国信证券(002736)、凯发电气(300407)、燕塘乳业(002732)等43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违反《规范》第四十五条规定的 31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黑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已列入黑名单的配售对象时限连续计算。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5 年3月 9日
@孟兆泉 凯发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