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5 17:44
这个好,估计阻力太大了。领导会说这样不利于机构投资啊,都是散户,后面容易被人操纵啊!
第一个人申购1000股,就得到A1,A2……A10共10个号;
第二个人申购100股,就得到B1共1个号;
第三个人申购200股,就得到C1和C2共2个号;
以此类推。
分配时,先分A1,B1,C1……等第一行的号,没分完再分第二行的号:A2,C2(这里就没有B2了)……再来第三行……以此类推直至分完。
这个好,估计阻力太大了。领导会说这样不利于机构投资啊,都是散户,后面容易被人操纵啊!
提交证监会
按市值配售,持股一年以下者取消资格
该改革了
采用荷兰股市拍卖式的方法【转自之前的某篇博文】:
1、出最高价者全部金额买入;
2、然后出次高价者全部金额买入;
。。。
直到全部售罄,这样出高价的人就会谨慎,因为出价高就会破发。
直到市场理性看待新股(出价高就破发、就会套住)。
直接注册制度,别绕来绕去了,否则永远无法改。
按前三十日市值配售,可以用保证金制度。但是……人家会听的进去么
新股发行制度是该改一下了,可以考虑完善市值配售,不需要全额交保证金,全额交保证金是证监会想赚利息给投资者保护基金,现在看来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