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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SZ002252)$
第五宗诉讼涉及本金5亿元。东北证券与 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HOANG KIEU(黄凯)、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案。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士中国”)系上市公司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股东。2016年5月3日和 2017年7月2日,莱士中国与公司分别签订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相关交易协议书,莱士中国以其所持有的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3183.10万股(后因上市公司进行送股,质押股票变更为5729.58万股,于2017年6月27日部分解质押736.58万股后变更为4993万股)股票提供质押,向公司融入资金5亿元,后该笔业务经延期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7月3日,购回利率为年利率6.4%。HOANG KIEU(黄凯)(以下简称“黄凯”)、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吉”)与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二者为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8年7月3日,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莱士中国未进行购回交易支付本金,构成违约,公司因此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莱士中国支付本金5亿元和以该本金为基数、以约定年利率6.4%为标准计算的利息,以及以该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的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之日止;要求对莱士中国提供质押的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4993万股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要求黄凯、上海凯吉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8年8月10日,莱士中国、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黄凯、上海凯吉、科瑞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达成和解,并与公司签订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补充协议暨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书”),将购回交易日延至2019年1月3日,购回利率变更为12.8%,约定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加入对莱士中国本金、利息和违约金的支付;同日,科瑞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对涉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解协议书》签订后,莱士中国已经向公司支付首笔本金300万元,诉讼费 127.09万元,律师费10万元;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截至2019年1月4日,莱士中国、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黄凯、上海凯吉、科瑞集团有限公司等五被告仅偿付部分借款本金,未支付任何利息,因此构成根本违约。2019年1月28日,公司向莱士中国、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黄凯、上海凯吉、科瑞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五被告偿还公司本金4.89亿元、利息及违约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尚未进行实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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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2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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