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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江州有一个财主,叫金仁,家有良田千亩,金银无数,为江州首富。金仁心黑手辣,横行乡里,老百姓无不对他恨之入骨。有个年轻的书生,叫吴志,早就立下誓言:“如果我能为判使官,必先惩金仁,以平民愤。”

几年后,这个吴志果然高中,当上了判使官,他上任后的第一件事,便就是拿金仁开刀。金仁对吴志此举也有耳闻,知道这下没自己好果子吃了,于是见了吴志就跪倒在地,磕头讨饶:“求大人饶恕,小的有罪,小的罪该万死!”

吴志瞥一眼金仁,说:“既然你说有罪,那好,你把自己的罪行从实招来,以求得本官宽大。”

金仁一听连连叩头:“小的愿招,愿招。”他于是便从头说起,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自己做了什么坏事,一件一件,说得清清楚楚。

不过,金仁说得越清楚,吴志心里却越疑惑:哪有贼会如此不打自招的?看来其中必有文章。他朝金仁一瞪眼:“你的交代可有诈?”金仁的头摇得像拨浪鼓:“小的不敢。请大人明察,明察!”吴志想了一下,说:“这样吧,你先回去,把刚才说的这些罪行写来给我看看。”说罢,他将金仁放回了家。

第二天大早,吴志起床,发现自己书房案上放有一帖,上写:钱三万贯,随罪并呈,望大人贵手高抬,不问此案。吴志一看大怒,立即召来金仁,训斥道:“你明明罪不能赦,居然还想收买本官?”他喝令手下:“来人呀,给我将他重打五十大板!让他快快交出罪状来!”

可不成想,如此过后,第二天早上,吴志在书房案上又发现一帖,一看,上面还是那几句话,只不过钱从三万变成了五万:钱五万贯,随罪并呈,望大人贵手高抬,不问此案。吴志此时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个姓金的家伙真是吃了豹子胆了,竟敢一而再地收买本官。他一声喝令,让传下话去,限金仁两天之内把所有罪行都交代清楚,否则绝不轻饶。

让吴志万万料想不到的是,第三天早上,他书房案上照旧放着一帖,钱从五万变成了十万:钱十万贯,随罪并呈,望大人贵手高抬,不问此案。出人意料的是,这次吴志看完帖却脸色大变,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浑身发抖,额上直冒冷汗。他长叹一声,重重地跌坐在椅子上,而后便把这十万贯收了起来。

夫人见状大惑不解,问他:“老爷,你既然恨透了这个姓金的,发誓若当上判使官,必先办了他,怎么如今有了办他的机会,却反而无声息了呢?前两次他给你送钱,你都怒而不收,可今日却见钱色变,如大病在身,这究竟是为何原因呀?”

吴志朝夫人摆摆手,一声长叹:“夫人,你有所不知,三万、五万贯一般,但若是上了十万,这钱便能通神了,这时候我若不收,那姓金的便会用这钱去买通上官,到那时我命将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