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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2 09:25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
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

业绩预告:
每年11月1日至来年1月31日之间,上市公司若复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要对全年业绩进行预告。
条件一:预计全年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条件二: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上市公司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全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预告,说明该公司全年业绩很可能同比增幅或降幅不会超过50%。

2022-07-02 09:46

平煤股份业绩预告网页链接
冀中能源业绩预告网页链接
业绩预告出炉后,才会更新。最晚7月15日。

2022-07-02 10:28

沪市不是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