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群主路过
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下,如果你生产100万吨产品,合同约定按协议价格没问题,但并没有约定供应量,100万吨产品当时可能供应10家厂商,但供不应求后,可能又签订了20家厂商,都要求按合同供货,他也要能供过来供,何况可能还有后签订的厂商签订的价格就是高的,人家没有理由只供你一家,那其它厂家是不是也要起诉他呢?
你们后来在沟通中,也说上涨价格双方各承担一半,这本来就是向好的方向发展,可为什么没有达成最后的协议,协商本来就是要双方各退一步,要着眼长远,我们真心的希望两个国家优秀的企业真诚合作,为国人创造更好的产品,为国家创造更大的利益.
希望你们都能放下芥蒂,也希望有关方面,包括你所说的大佬级人物,从中说和,在今后相互让利,国人团结协作,不要为一时之利互相争斗,最后让外国人得利.
我记得国内一个海运公司,和人签订的合同,后来运费大涨,人家也没涨,按合同来的。再说了和梦百合的合同价值也不是太高,能少赚多少啊,合作都十年了,这样的老客户都能翻脸不认人,真是做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