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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A股投资,股息税的收取与持股时间有关,即A股股票的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本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
而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H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也即不论持股时间多长,都是统一按20%来扣除计税。
因此,港股通的股息税对于长线价投来说是很不友好的,那是不是有可以合理规避股息税的方法?如果有,如何规避?其实,上市公司派息公告就告诉了我们规避方法,即在公司公告的除权日的前一天卖出持股公司,然后在第二天除权日再重新买回即可。这样做相当于规避了20%的股息税,同时类似A股可以实现股息即刻到账(港股股息往往会延迟1个月左右到账)。
既然规避方法很简单,那是不是所有港股通持有的公司都适合呢?答案是并不一定。
首先,买卖会有交易成本,比如佣金、契税等费用,根据我自己的港股通账户实际买卖情况来看,港股通买卖一次,合计交易成本大概约有千分之三。按这个来算,当持股公司股息等于1.5%(0.015×0.2=0.003)时,买卖一次的成本刚好等于所收税费,通过买卖避税与不避税的结果是一样的。也即要通过买卖来避税,你港股通持有的公司其股息率必须超过1.5%。
其次,除了交易成本,还存在“卖飞”的风险。因此,要通过买卖合理避税就必须对风险给予一定溢价,即对卖出后股价有可能上涨的幅度进行收息补偿。比如公司股价卖出后,因为一些原因比卖出价高了1%,那当股息率超过6.5%(0.065×0.2=0.013)时,在扣除交易成本(0.003)和股价上涨(0.01)因素后,就不会因买卖操作而亏钱。同理,如果卖出后股价上涨2%,则股息率需要超过11.5%(0.115×0.2=0.023)。
综上,要进行买卖合理规避港股通股息税,所持公司的股息率必须要大于1.5%,而为了防止卖出后公司股价上涨导致成本提升的情况出现,考虑预留股价1%波动的安全垫,则需要所持公司股息率超过6.5%。
这是从纯理论上的分析,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种方法是否适用,欢迎大家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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