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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1年,锦州港连续四年财务虚假记载,共计虚增营业收入约86亿元、利润总额约1.8亿元;毫无疑问,资产负债表相应科目同样会存在大额虚假记载。
公司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新规明确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之六:“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存在虚假记载,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本项情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锦州港2020-2021年财务虚假记载已然成为事实。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是否涉及到了2022年和2023年呢?!
$锦州港(SH600190)$
引用:
2024-05-31 18:54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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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美股,红太阳干嘛?

06-01 13:49

老师,有些问题没读明白,还望赐教!评论最后一问“立案调查是否涉及到了2022年和2023年!?”,如果涉及造假,这个企业就应该退市,如果不涉及造假,那只是加ST,对吗?另外,“行政处罚及事先告知书”是否意味着已经结案?如果结案了,调查应该就已经结束,2022年和2023年肯定已经纳入了审查,应该是发现未造假,就不会退市,可否这样理解?

06-02 00:13

像这种财务造假 不需要任何问询,预告啥的,直接st么??

受伤的永远是散户门

06-01 09:46

st天沃前几年也连续造假,还会追究么?

06-01 08:45

原来已经被st的才是最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