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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SZ000615)$
5月24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其中: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大股东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及于奥园科星、田李】
(一)该股东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二)该股东因涉及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该股东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只及于奥园科星】
(一)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二)上市公司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上市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此前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中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st美谷公司2023年8月信披违法违规立案调查未结,如果最终被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原一二股东股权变更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受限于老规则6个月期限。
目前看信披立案没有牵涉到美谷的大股东。如果信达资管涉及田李的诉讼案件出现重大进展(法院判决生效,或者信达、奥园和田李达成和解),基于《减持管理办法》新规,将不再受限于信披立案调查未结以及行政处罚决定期后6个月的限制,可以很快地进入(田李所持)股权变更阶段。
而奥园科星质押式回购案涉股权,本就处于信达证券司法执行过程中、并且被信达资管司法冻结,没有被积极推进的原因已无需明言。
$*ST鹏博(SH600804)$<a href="http:/<a href="http:/

全部讨论

05-25 19:40

大神,还是那么牛

他这个情况抵押物贬值,更麻烦的事情在后面呢。你自己看看银行按揭的房产贬值,银行会怎么做。本来就没钱。唯一值钱的还贬值。不把股价打上去,等4吧。

05-25 21:18

感谢老师,辛苦了!

终于等到老师更新了!

05-25 14:05

那到底会不会退市?

学以致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