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计的角度来看,(1)商誉减值技术规范对于处理,一直存在缺陷,即企业自由裁量权较大。所以,会计师认为公允即可。(2)收入确认问题,告知书原文,以“似”来推论。即按行规来看,似乎格局了。没有否认收入交易本身。所以,即使亿上规模金额,不影响23年报。最后,以1而言,大量不规范的减值认定,难道都要s?以2而言,游戏行业的产权交易,存在大量不规范之处,难道也要规范一批s?矫枉必须过正,对大人来说,行业头部真是s啊!
这真是要背st了吗?
关于是虚增的3亿收入
立案调查,结果呢?估计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