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8.27元这个价格怎么得来的,著名的董秘朱旭女士已经解释过了。那么对于这个价格我还有一定的疑问。
1.当管理层拿到这个价格的时候,就没有觉得太便宜了一点吗?还是认为万科就值这个价?
2.我还是想翻翻旧账,朱旭女士说了,破净立即回购,在那么长的合理回购时间内,万科不回购,却在今天表示在三月份市场快速下杀时,都去找过证监会想去破例回购,是否存在捡便宜筹码的嫌疑?又因为没捡到这个筹码从而认同了18.27这个价格?
3.如果管理层不认为万科只值这个价格,那么肯定有想过,如果这些用于回购的钱没有用完,这些钱该怎么处理。如果管理层没想过这个问题,那么是不是就代表管理层认可了18.27这个价格就是万科的价值。
我知道我在雪球发个牢骚屁用没有,但这个回购价格真的恶心到我了,回购价格定下来的理由也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