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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先和绿茵公司进行了电话沟通,公司根本不和你讲理,咬定了只能签或不签,不签就视为放弃清偿。只能投诉了。看看有关部门作不作为了。逼迫投资者签订协议上如此荒唐的要求,应该是中国证券历史上的一个相当恶劣的行为了。如果这样的话,有关部门都管不了的话,我对于咱们市场的信心也就全面崩塌了,也没必要还留恋这个市场了。
引用:
2024-07-19 07:45
我看到有投资者说绿茵转债接受清偿,但是要求投资者持有三个月不卖出,如果卖出视为违约,要支付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我只能说真心无语了。
这事应该怎么做?
第一:向有关部门反映,思创之前只是没有明确时间就被监管发了函要求说明是否人为的拖延清偿。所以绿茵吃一张也不难。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