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转融通的三宗罪!
1:不公开
市场不知道转融通券源来自何人何机构,不知道券源数量多少,不知道转融通券源期限多长时间。如果是来自大股东关联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应该强制执行信息披露。
2:不公平
转融通券源只是个别人个别机构的独享,市场上的绝大部分投资者和绝大部分机构根本得不到券源。违背了市场的公平原则。
3:不公正
管理层只强调转融通操作过程中的合规性问题,根本没有考虑市场上其他相关方的信息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问题。违背了监管的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