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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SH600352)$ 

关于德司达案件还有还有续集。

关于龙盛以德司达名义反诉KIRI,印度公司做有违德司达利益的事(抢德司达客户为KIRI用于盈利),有十几起这样情况,只耐龙盛提供不出充足证据(国人做事比较粗),法院没有认可。

龙盛和Kiri签署德司达股权认购协议时,限制签约各方自身公司业务范围,除以前各方自己已经有的业务关系外,日后开展新的业务关系和产品服务,不得与德司达存在竞争关系,更不能套取德司达客户资源为自己的企业服务。

印度公司如果成功退出德司达,无疑套在KIRI头上紧箍咒被菩萨取走了,就可以放开手脚无限制利用德司达客户资源了。

这或许时龙盛不想看到的,好不容易给KIRI上的紧箍咒,怎么能够轻易取下呢。

从案例分析看,这个现在条款其实就是针对kiri的。


不过还没消化完,160多页英文,看起来很费劲的

全部讨论

2018-08-04 12:25

普通英语和法律英语区别是很大的,就算是学法律的专业人士,对英美比较法没下过功夫,即便翻译出来也是一知半解。
相比较而言,新加坡高等法院的这个判决,其实还算是通俗点的。
我读到40页以后,开始萌生了把判决书翻译成中文并打印出来的念头。奈何只能在工作之余断断续续地做,目前翻到60多页。将来成稿后,可以作为我与同行就涉外法律交流的素材。这是投资龙盛股票时没想到的。

2018-08-03 18:18

可以用谷歌翻译,看得快点

2018-08-03 20:38

有心人

2018-08-03 18:37

法律文书为了严谨,细枝末节带了一堆,看个大概吧。
里面有提到之前kiri寻求向阿曼主权基金出售股份,那个股权基金想增加小股东保护条款,龙盛没同意,以及龙盛想5000万美金收购股份。

2018-08-03 18:24

点赞

2018-08-03 18:20

法院认可了摩洛哥和日本客户,存在kiri抢德司达生意的事,没有具体金额。

哈哈,这个案子考量因素应该很多。

只摆事实,不过多评论。

2018-08-03 18:17

楼主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