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的规则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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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竟价是股市基本的交易方式之一,短线交易者经常会使用这种交易方式。

 目前A股开盘价和收盘价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集合竞价时间为:早盘9:15至9:25,尾盘14:57至15:00。其中9:15至9:20之间可以撤单,其余时间不能撤单。

 集合竞价的原则是:成交量最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等。其中成交量最大原则是纲领性原则,其他原则要服从这个原则。集合竟价期间,交易所根据买卖双方报价情况,实时报出当时能达成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集合竞价的实时报价,集合竞价的过程就是买卖双方博弈的过程,在买卖双方力量不断变化的过程中,集合竞价结束时最终达成一个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作为集合竟价的成交价(开盘价或收盘价)。高于这个价的买单全部成交、低于这个价格的卖单全部成交(价格优先);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单或卖单至少一方全部成交,相同报价不能全部成交的一方,先报价者成交(时间优先)。

 实际应用中,交易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做出相应的集合竞价报单策略。

 报单时间:目前大部分券商的交易系统在晚上结算完毕后,即可接受下一交易日的集合竟价委托,存储在交易系统中,第二天9:15分集合竞价开始时,按交易者报单的先后顺序一并向交易所报单。

 由于9:15至9:20之间可撤单,这期间是买卖双方互相试探的阶段,经常有虚报的单子,报价变化较大,报价参考意义不大。9:20至9:25、14:57至15:00之间不能撒单,这时的实时报价,是交易双方买卖意愿的真实体现,报价参考意义较大,离集合竞价结束时间越近,报价越接近真实成交价。因此,买卖报单最好选择在这个时间段,以利于自己根据盘面竞价情况作出更好报价的选择(但抢买抢抛委托越早越好)。

 报单价格:

 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报价不能超出涨跌幅限制范围,否则报单为废单。

 科创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集合竞价的委托报价不能超过900%。

 集合竞价结束时,你的报单将出现成交或不成交两种结果。未成交的报单在连续竟价中仍然有效,所以报单者要根据开盘情况及时选择是否撤单(9:25至9:30期间不能撤单)。如成交,成交价并不一定是你报出的价格,成交价格应是集合竟价最终竞出的价格(开盘价或收盘价)。这个成交价对于买入者,是等于或低于你委托的买入价;对于卖出者,是等于或高于你委托的卖出价。对于一般散户,由于交易额较小,不足以影响个股集合竟价成交价,因此,买卖股票可高报或低报至你心理认可的价位,以便于顺利成交。志在必得,抢买者,可报涨停价;志在必出,抢抛,可报跌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