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集团:92%债权人已签署境外债重组支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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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7月11日,龙光集团发布了境外债务重组进展的公告。

龙光集团表示,于公告日,持有现有票据未偿本金总额超过92%的现有票据持有人,已签署债权人支持协议。

龙光集团目前正积极与包括现有票据持有人在内的境外债权人协商,力求达成境外债务的全面整体重组,其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此外,公告还显示,截至7月10日,其子公司深圳龙光控股发行的21笔境内公司债券及ABS,调整本息兑付安排等议案,均获得了持有人会议的表决通过。

龙光集团认为,境内公开市场端融资产品调整兑付安排,对稳定其经营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根据年初龙光集团发布了境外债重组方案,其向债权人提供了包括现金支付、优先票据及强制可转债、强制可转债、普通票据及强制可转债4个选项。

现金支付,以每100美元的现有票据本金,兑换15美元现金,并免除应计利息,上限为12.67亿美元,可兑换现金不超过1.9亿美元。

优先票据及强制可转债,以每100美元现有票据本额,兑换60美元强制可转债,40美元优先票据。总额为20亿美元,其中强制可转债为12亿美元。优先票据期限6年,第三年起开始偿还本金,首两年利率1.25%,后面为3.75%。

强制可转债,以每100美元现有票据本金转换为一年期强制可转债,上限8亿美元。于发行日以4.25港元/股转为股份,一年后强制按3港元/股进行转换。

普通票据及强制可转债,以每100美元现有票据,转换为同等价值的9年期票据。前4年的利率为3.75%,且龙光集团可选择实物付息加现金支付;后5年为4%,全部为现金付息。

值得指出的是,在推进债务重组的过程中,龙光集团大股东记海鹏家族给了其强力支持。自其上市以来,大股东已累计提供无息借款13.46亿美元。

在此次重组中,大股东承诺将其中4亿美金参与本次重组减债方案。其中2亿美元换取强制可转债和优先票据,另外2亿美元换取强制可转债;剩余9.46亿美元,转为9年和10年到期的长期票据,年利率统一为2%,均以实物支付。

通过上述计划,龙光集团可减少约26亿至30亿美元境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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