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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SZ002594)$ 王传福&比亚迪(八)富士康狙击比亚迪

2003年,比亚迪进军手机代工业务,开始挖富士康墙脚,2005年有多名高管转投比亚迪,到2008年据说一共有400名富士康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被挖到了比亚迪。郭台铭对此真是无比愤怒。

2006年8月31日,富士康向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两名原富士康离职员工索赔7000万。被诉的这两名离职员工名为柳相军、司少青,两人于2006年跳槽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31日,柳相军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决侵犯富士康科技集团商业秘密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8年3月24日,司少青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侵犯富士康科技集团商业秘密罪名成立,判处之刑罚包括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2007年3月比亚迪发布公告,宣称正在筹备将手机代工业务分拆上市。2007年6月12日,郭台铭的富士康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向中国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比亚迪在知情情况下,使用来自富士康的机密业务资料,建立了一个与富士康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令公司损失了价值51.3亿元的合同。他们指出,比亚迪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保密资料,交出因使用该机密资料所获得的利润并赔偿富士康的损失。

2007年11月7日,深圳中院受理富士康、比亚迪的案子。


2007年12月7日,由比亚迪电子公开招股,招股价介于每股10.75~14港元。2007年12月20日比亚迪电子还是成功在中国香港上市。

至2008年12月2日晚间,中国香港上市的比亚迪发布公告,披露了富比案半年来的新进展。双方长达两年半的历次交锋来看,比亚迪几乎总是处于被动防守的局面。这一次终于“反咬一口”,给了富士康一个下马威。


比亚迪找到了突破口。揭发出为案件进行司法鉴定的北京九州岛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有关负责人赵军、陈勇及刘付兴,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和收受贿赂,而行贿的显然就是富士康公司了。

如此一来,证据发生了重大变化,所以相关部门对比亚迪的调查几乎一笔勾销,包括撤销对比亚迪公司的刑事调查,终止对夏佐全的所有调查。到此时,这个被称为“中国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第一案”的富比之争,看来离结案不远了。

王传福再一次立于不败之地。

整理自《王传福传:比亚迪神话》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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