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正因信披事项被调查或遭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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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7月22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年7月15日,东方集团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或“法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已依法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6)。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公司重整投资人,加速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经报告哈尔滨中院,现发布公告如下: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且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本公告所述公司业务概况为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开披露信息作出的总结,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经临时管理人同意,公司可根据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需要终止、中止或继续重整投资人招募。

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东方集团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东方集团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东方集团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应当全面充分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旨在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金和资源,化解东方集团债务危机,在经营恢复、资金支持、技术合作和业务发展等方面为东方集团综合赋能,恢复和提升东方集团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推动重整工作顺利完成,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和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为保障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本次招募将以“统筹规划、战略协同、优中选优、合作共赢”为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程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进行。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6月21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4年6月18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16.4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东方财务公司”是“东方集团”的“内部银行”,东方集团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如果流向控股股东,有可能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股价受存贷危机影响下跌,股民无端遭受损失,可以向上市公司发起索赔以挽回损失。凡是在2024年6月18日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方集团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90条,著作权信息2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个。$东方集团(SH6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