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航高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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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22日,ST航高发布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资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鉴于,2023年6月30日ST航高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首航节能光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光热”)在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坻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天津分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宝坻区的1套不动产房屋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现上述贷款期满,首航光热与天津农商行达成续贷协议,天津农商行同意向首航光热申请的4995万元续贷放款。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首航光热继续向天津农商行申请4995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仍用于日常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由于上述担保期限届满,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决定继续为首航光热本次续贷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最终以首航光热与天津农商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天津农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4年7月22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暨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首航光热在天津农商行申请的4995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天津分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宝坻区的1套不动产房屋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额合计为19.88亿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ST航高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ST航高及公司董事黄文佳,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115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116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持有ST航高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航高成立于2001年,ST航高成员,位于甘肃省酒泉市。$ST航高(SZ002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