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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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7月21日,*ST华铁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特别风险提示显示,*ST华铁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仍未消除,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0日,*ST华铁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华铁、宣瑞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华铁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华铁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综合考虑上述情形及公司配合调查的情况,依法确定量罚幅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ST华铁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二、对宣瑞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9日或者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ST华铁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华铁成立于1999年,康吉森股份成员。$*ST华铁(SZ00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