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出售资产,已被罚股民可报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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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18日,永安林业发布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永安林业于2022年6月15日、29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面积为19.64万亩的林木资产及其林地使用权资产转让给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三明”),并于2022年12月26日签署了《森林资源转让协议书》。

因该交易在执行过程中,结合“林地一张图数据”及永安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永安市二类资源小班档案,对不符合交易条件的1283亩进行了删减,因此实际转让面积为19.51万亩,针对该删减面积,近日,公司与中林三明签署了《补充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

经查明,永安林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二)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1、对永安林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2、对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3、对吴景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4月28日到2019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永安林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永安林业参与招投标项目6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66条。$永安林业(SZ00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