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铁控股股东超9000万股被司法冻结,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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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7月15日,*ST华铁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ST华铁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文简称“拉萨泰通”)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兆盈瑞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文简称“兆盈瑞通”)函告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拉萨泰通本次冻结股数9065.2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4.7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8%,冻结起始日是2024年7月12日,冻结到期日是2027年7月11日,司法冻结执行人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因是司法再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5.1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公司控股股东拉萨泰通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9065.29万股,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61亿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37%。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风险。如上述情形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5月10日,*ST华铁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ST华铁、宣瑞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华铁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华铁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综合考虑上述情形及公司配合调查的情况,依法确定量罚幅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一、对*ST华铁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二、对宣瑞国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3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9日或者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ST华铁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华铁共对外投资了4家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6条。$*ST华铁(SZ00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