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控股股东质押超千万股,或还因信披事项遭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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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7月2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朋泽贸易的通知,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分别将其所持公司1054.82万股股份和5354.48万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

朋泽贸易本次质押的5354.4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6.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8%,质押起始日是2024年6月27日。质权人是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融资资金用途是融资类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0916.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4%,对应融资余额80703.8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6233.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7%,对应融资余额4.8亿元。除自有资金外,杉杉集团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

目前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质押用途为借款,预计还款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杉杉集团将通过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偿还到期债务。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是一家以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25822.32万人民币。$杉杉股份(SH600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