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超华控股股东5.72万股或遭强制,正被调查律师征集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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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6月20日,*ST超华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转发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拉萨沣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鹏锋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郭晓娟、梁健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已生成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梁健锋在指定期限内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故依法对其持有的部分股票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强制变价、变卖、变现以偿还债务。

本次所涉及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标的为*ST超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持有的公司5.72万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0.01%,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该股份不属于质押股份,属于司法冻结股份。司法冻结股份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2月19日披露,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ST超华称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事项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健锋共持有公司股份59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其中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5999.77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2月27日,*ST超华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4027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健锋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4028号),因公司及梁健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4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梁健锋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2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ST超华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超华成立于1999年,*ST超华成员,位于广东省梅州市。$*ST超华(SZ00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