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被深交所终止上市,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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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6月19日,*ST三盛发布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ST三盛于该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474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ST三盛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三盛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ST三盛股票终止上市。*ST三盛股票自2024年6月27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ST三盛股票予以摘牌。请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ST三盛如对深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聘请证券公司,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服务等事宜。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8日,*ST三盛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1号)。

经查明,*ST三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违规担保事项。二、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ST三盛给予警告,并处以110万元的罚款;二、对曹磊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凡是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三盛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三盛共对外投资了1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8条。$*ST三盛(SZ30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