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联电子派发股利171.11万元,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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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6月18日,奥联电子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奥联电子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进行公告。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1.11 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值得关注的是,4月7日,奥联电子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奥联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奥联电子披露的胥明军在钙钛矿领域的业绩存在误导性陈述。具体包括:(一)关于胥明军在钙钛矿行业主要业绩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二)关于胥明军及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的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奥联电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陈光水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三、对薛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胥明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五、对傅宗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六、对蒋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2月21日收盘时持有奥联电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奥联电子共对外投资了1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次;著作权信息18条。$奥联电子(SZ300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