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或还因信披问题遭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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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6月13日,*ST宁科发布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石嘴山农商行、宁夏平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惠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分别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公司、中科新材提起诉讼。

公司分别收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4)宁0221民初1163号、(2024)宁0221民初1164号、(2024)宁0205民初918号、(2024)宁0202民初1012号;《执行裁定书》(2024)宁0221执1108号、(2024)宁0221执1109号、(2024)宁0205执714号、(2024)宁0202执915号,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法院、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判决。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收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宁0202执915号之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对上述资金借款合同纠纷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宁科生物在黄河银行1599万股股金。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ST宁科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风险。

2023年6月1日,*ST宁科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公司因存在信披问题被警示。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11月20日到2023年4月5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5日收盘时仍然持有*ST宁科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宁科注册资本6.85亿人民币,超过了99%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同行,并已于2018年完成了定向增发。$*ST宁科(SH60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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