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2023年分红将除权除息,正被调查律师征集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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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6月4日,ST恒久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ST恒久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6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37.6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果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值得关注的是,ST恒久还要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ST恒久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或是在2023年11月9日收盘时持有ST恒久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恒久共对外投资了9家企业;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2条,专利信息79条。$ST恒久(SZ0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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