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投资者一审胜诉,受损股民仍可报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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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5月24日,雷达财经从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处获悉,投资者起诉航天动力一案,一审胜诉,受损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索赔。

此前在3月25日晚间,航天动力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航天动力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航天动力2020年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1.责令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的罚款;2.对朱奇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3.对韩卫钊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4.对任随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5.对金群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按照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1.对郭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2.对周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3.对谭永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8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8月12日收盘时持有航天动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5月20日,航天动力发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5月20日,航天动力在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8号航天动力公司中心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奇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彭恩泽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是2.64亿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4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郭斌律师、张荣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天眼查显示,航天动力成立于1999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成员,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动力(SH60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