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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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5月17日,ST国安发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5月17日14:30,ST国安在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是副董事长许齐。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14.81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5068.2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

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提案。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张文亮律师、李文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6月2日,ST国安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中信国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国安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

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14年12月24日中信国安与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51%股权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转让后中信国安持有青海中信国安49%股权,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2015年1月23日中信国安与中信国安投资再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49%股权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2015年6月30日中信国安对其转让的青海中信国安49%股权进行了账务处理,同时确认了2015年1月至6月该股权对应产生的投资收益。

青海中信国安与中农集团、邦力达、四川农资、中农上海、湖北楚丰、安徽辉隆、河北农资、吉林倍丰、广东天禾和江苏永德丰等10家客户签订保利、计息预售氯化钾合同,因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6832.61万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8万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国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孙亚雷、李宏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孙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吴毅群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李士林、罗宁、晏凤霞、李向禹、严浩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0年2月6日至2020年5月17日买入,并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仍然持有ST国安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国安共对外投资了3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0次。$ST国安(SZ00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