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收到上交所年报信披监管问询函,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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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5月17日,ST华微发布上交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问询函显示,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ST华微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公司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分别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合称非标审计意见),系因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未结算款项5.04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中包含以前年度支付在内的9.81亿元采购款等合计高达14.84亿元支付款项商业实质存疑。自2019年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快速增加,至2023年累计高达34.79亿元,前期公司回复上交所相关监管问询称,因商业秘密无法披露长期资产支出、预付设备款等支付款项主要流入方名称及基本信息。

上交所要求ST华微对“非标审计意见所涉款项的具体情况;相关款项的回款安排;结合相关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影响的重大性,说明前期以商业秘密为由不披露相关信息是否属于滥用信息披露豁免规则,相关理由是否真实”等问题进行回答。

值得关注的是,5月16日,ST华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ST华微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ST华微股票,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华微曾用名:吉林华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ST华微(SH60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