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财务造假引发多家券商被罚 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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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肖文竹 编|深海

5月14日,江苏证监局一次性公布多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都因金通灵财务造假被罚。

从此次江苏证监局开出的罚单情况来看,华西证券的处罚最重。

公告显示,经查,华西证券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以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此外,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也被出具警示函,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经查,刘静芳、张然作为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对华西证券保荐阶段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认定刘静芳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认定张然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2日,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

基于公司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许坤明、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6月27日买入,且在2023年6月28日收盘时持有金通灵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金通灵共对外投资了2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86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条。$金通灵(SZ3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