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对外担保余额为27.62亿元,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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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4月7日,东方园林发布关于为四川锐恒润滑油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东方园林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53.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四川锐恒润滑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恒”)与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延长借款期限,展期金额1850万元。公司、集团环保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川锐恒提供抵押担保。

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可向四川锐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四川锐恒可用担保额度为3150万元;本次担保后,四川锐恒可用担保额度为315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62亿元,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6.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7.2亿元,对外担保金额为10.42亿元,占2022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06%和21.2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东方园林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以下简称广西贵港项目)。

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东方园林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二、对慕英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对本案当事人刘伟杰另行依法处理。

对于公司被处罚,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持有东方园林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东方园林共对外投资了14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988次。$东方园林(SZ00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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