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一被立案投资者可索赔,此前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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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ST金一于2024 年3 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10号),《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25日,证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截至3月29日收盘时持有金一文化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3月27日,*ST金一发布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针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2023年7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重整申请,依据破产重整计划,存在减值状态的存货已经抵偿给本公司债权人;2023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抵债资产对本公司以后年度报表不再产生减值影响。基于上述情况,2024年1月31日,北京兴华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2024]京会兴专字第00840002号),公司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2024年3月,北京兴华出具了《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53亿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2023年度,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北京兴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规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最终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天眼查显示,金一文化共对外投资了1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00条。$*ST金一(SZ00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