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科技称仍有7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收到,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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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3月15日,文一科技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之《民事调解书》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文一科技于2024年3月15日接到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通知,根据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铜陵中院”)《民事调解书》([2021]皖07民初92号),上海率丰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率丰”)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2月7日、3月15日向华翔资管支付了三笔1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共计300万元,华翔资管已收到该笔款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43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36万元利息,剩余7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利息仍未按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支付。

2023年12月27日,文一科技收到了铜陵中院执行裁定书((2023)皖07执177号),执行过程中,华翔资管与上海率丰达成执行和解并约定长期履行。据此,铜陵中院裁定终结《民事调解书》([2021]皖07民初92号)的执行。

遵照相关安排,上海率丰于2024年1月12日、2月7日、3月15日向华翔资管各支付了1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共计300万元,华翔资管已收到该笔款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翔资管共收到上海率丰43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36万元利息,剩余7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利息仍未按照该《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支付。公司及华翔资管将积极督促上海率丰认真履约、尽快还款。

公司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力,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文一科技称该《民事调解书》履行违约情形,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文一科技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7号)。

经查明,文一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文一科技未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1.06亿元,多计资产、利润1.06亿元,导致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一、对文一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三、对胡凯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丁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截至10月2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文一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文一科技曾用名: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文一成员,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文一科技(SH6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