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高科签订8亿元项目投资协议,正被调查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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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3月1日,首航高科发布关于与山东省肥城经济开发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为加快新型储能项目资源开发、投资、建设,首航高科与肥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肥城经开区”或“甲方”)就新型熔盐储能领域合作签订《山东肥城100MW/400MWH新型压缩二氧化碳熔盐储能项目投资协议》。公司将与肥城经开区下属公司山东肥城经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并以项目公司名义作为上述新型储能项目的后续开发、投资、建设的主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肥城经济开发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额度:8亿元;建设容量:100MW/400MWh;用地面积:80亩;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2025年;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项目投资比例按照双方持股比例,其中甲方下属公司山东肥城经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乙方持股49%。项目注册资本金为1.6亿元,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实缴。注册资本金实缴计入投资的实际金额。

风险提示显示,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双方针对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关注风险。

虽然储能行业前景广阔,如能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的收益,将会成为公司未来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储能作为国家大力扶持的方向,行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项目建设暂时不存在政策不支持、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但是在企业经营中仍会存在不可预测的政策、资金、技术等风险。

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计划在双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也将调整变化。

值得关注的是,首航高科还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首航高科及公司董事黄文佳,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115号、证监立案字03720230116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予以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4日收盘时持有首航高科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首航高科共对外投资了3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32次。$首航高科(SZ0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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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索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