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受损股民仍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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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月26日,*ST中捷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事项显示,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预计2023年度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转正。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ST中捷正面临投资者的索赔。2023年3月23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华翔投资分别与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信托贷款合同》。同日,在未经审议程序的情况下,中捷股份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广州农商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ST中捷应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广州农商行分别将信托资金15亿元、10亿元划转到国通信托;国通信托分别于同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信托贷款15亿元、10亿元。

对于前述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按规定在2017年半年报至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直至2020年11月6日,在收到广州农商行要求公司承担偿还责任的函件后,公司才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事项。

基于此,浙江证监局依法对*ST中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周海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7年6月27日至2020年11月5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0年11月15日收盘持有*ST中捷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中捷成立于1994年,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家以从事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ST中捷(SZ0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