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被立案面临股民维权 不久前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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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2月21日,国旅联合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

国旅联合称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公司在2023年12月5日召开2023年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3年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

12月20日,国旅联合发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国旅联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终止本次重组披露之日,即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12月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上述相关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为标的公司江西省旅游集团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现已离职)程敏贤。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程敏贤已出具《关于买卖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1、上述买卖国旅联合股票的决策行为系本人自身基于对国旅联合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国旅联合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国旅联合股票交易的情形,该等交易与本次重组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2、除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形外,查询期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国旅联合股票的情形或利用他人股票账户买卖国旅联合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建议他人买卖国旅联合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3、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披露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公司的股票进行交易;在上述披露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披露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国旅联合有天眼风险信息1786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条,涉案总金额2002.03万元。$国旅联合(SH6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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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23:20

怎么索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