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股价跌幅异常,正被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0月18日,*ST明诚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ST明诚股票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武汉国创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发函核实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公司在风险提示中表示,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截至目前,出资人组、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人获偿等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若本次重整得以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联投城运,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4亿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ST明诚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7月26日收盘时持有*ST明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明诚有天眼风险信息2181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8条,涉案总金额5472.1万元;涉诉关系52条,开庭公告18条,立案信息2条。$*ST明诚(SH6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