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25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此前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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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9月21日,东方园林股价报收于2.57元,跌额0.1元,跌幅3.75%,交易总金额3.53亿元,换手率4.98%。

消息面上,9月21日,雷达财经从天眼查获悉,东方园林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此前,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东方园林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付原告衡水昊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27.71万元及利息(该利息以27.71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31日起按照年利率3.7%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衡水昊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021元,由原告衡水昊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72元,被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649元。但对该判决,东方园林全部未履行。

2023年9月7日,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衡水昊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东方园林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东方园林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东方园林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晓峰不得高消费。

雷达财经注意到,东方园林已25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关注的是,东方园林或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

此前在7月12日,东方园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东方园林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之一的何巧女,在2023年7次披露的股东持股变动中,手中持有的东方园林股份一直在减持。2022年年报披露何巧女持股4.8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91%。8月17日最新报告披露何巧女所持股份为4.2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15.69%。

天眼查显示,东方园林(曾用名: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东方园林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公共设施管理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68546.20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北京市同行,实缴资本173657.64万人民币,并已于2018年完成了战略融资,交易金额10.14亿人民币。公司业务主要由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构成,其中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业危废处置及全域旅游,同时公司积极对土壤修复、矿山修复等领域进行开拓。$东方园林(SZ0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