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股份收上交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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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钱雯雯 编|深海

7月17日,自上交所摘牌后转入新三板挂牌的“易见3”(原证券简称为“易见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及《关于对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易见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冷天晴)》(〔2023〕4 号)(以下简称《市场禁入决定书》),易见3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公司 2015 年度至 2018 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二是公司 2015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是2021 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易见3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冷天晴,时任资金结算部负责人胡玉苹,时任财务部副经理、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凡建,时任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煤焦事业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单德堂,时任副总经理罗志洪,时任副总经理王跃华,时任总经理吴江,时任董事长任子翔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冷天晴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冷天辉,时任董事苏丽军,时任董事长杨复兴,时任总裁兼董事史顺,时任财务总监李超,时任董事会秘书罗昌垚,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慧德予以通报批评。

雷达财经注意到,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易见股份(即易见3)未按规定披露年报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披露年报虚假记载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罚款合计1050万元。

同时,证监会对时任易见股份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冷天晴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53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一一进行了处罚。

天眼查显示,易见股份成立于1997年,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主要业务为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数字科技服务。

2022年6月23日,上交所将易见股份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22年8月24日,易见股份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退市易见(SH60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