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法律法规和政策风险,一些教育集团收购民办高校的行为,其合法性需要深入研究。还有一些集团旗下的多所独立学院面临转设问题,需要预估办学风险。
二是运行和办学方向风险,包括随着集团化办学模式的扩张,集团旗下民办高校的数量和规模逐渐扩大,而资本市场跌宕起伏,一旦资金链出现危机导致集团破产乃至学校停办,将严重影响日常教学秩序,师生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此外,急于上市融资的教育集团和民办高校存在被收购或被实际控制的风险,如果被境外资本变相控制甚至会触及教育主权、文化与意识形态安全问题。
三是教育公益性被削弱的风险。个别民办高教集团被逐利性资本“裹挟”,非理性追求上市融资,“快资本”与“慢教育”的矛盾比较突出。
四是办学质量和举办者变更风险。个别集团为实现短期内上市目标,可能会通过抢占市场、规模扩张、大幅提高学费等手段实现快速获利,易造成教育教学质量缩水、优质教育资源稀释等不确定问题。
对此,提案建议,规范民办高校集
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一份《关于防范民办高校集团化办学风险的提案》的提案,指出民办高校集团化办学目前存在的潜在风险,一是法律法规和政策风险,如“一些教育集团收购民办高校的行为,其合法性需要深入研究。还有一些集团旗下的多所独立学院面临转设问题,需要预估办学风险”;二是运行和办学方向风险,随着集团化办学模式的扩张,集团旗下民办高校的数量和规模逐渐扩大,而资本市场跌宕起伏,一旦资金链出现危机导致集团破产乃至学校停办,将严重影响日常教学秩序,师生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提案》中指出,逐利性资本积极涌入民办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教育的公益属性。学生培养并非一朝一夕,教育发展需要稳定、可持续投入,而资本市场却追求短期、快速获利;个别民办高教集团被逐利性资本“裹挟”,非理性追求上市融资,“快资本”与“慢教育”的矛盾比较突出。
仔细想想,国家预防的是寡头局面出现,直接左右国家教育政策,这个应该是重点。至于民办实体教育,再大和公立全国的初中高中大学数量的相比,也是小而分散,无法左右真正的教育格局走向,利于监管。这样的实体民营教育多也利于减少国家负担——民营越多自费越多,相对减少国家教育经费,利于资金往更尖端的教育科研方向集中经费培育公关。
民办高教不在这次限制范围。对其最大的风险,抛开政策方面不谈,主要风险还是来自其公司本身经营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