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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解读

继《指导意见》之后,今日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通知再次明确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30年25%的碳达峰目标,并详列行动方案细则总结如下:

1、光伏风电发展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工具。

点评:风电光伏12亿千瓦装机目标自2020年9月22日提出以来,并在多次会议上强调,截至2020年国内光伏、风电累计装机规模约为530GW,2020年当年新增规模为120GW,即便以每年维持2020年装机规模不变,到2030年累计装机规模也将达到1700GW以上,因此,1200GW的累计目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国家对新能源发展的持续大力支持的态度,并非量化准则。并且,基于2021年2月发布的《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明确的边界条件,未来5年保底的光伏+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已经提升至120-130GW以上。事实上,凭借持续的成本下降,光伏及风电装机均存在超预期空间。

2、光伏建筑一体化: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点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6%,本次方案目标提高至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我们以《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中的目标为基准参考,目标比例进一步提高。整县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本次目标方案为50%。整县要求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30%,本次方案目标为50%。具体规模测算如下:

1)新建厂房屋顶光伏,参考统计局2020年厂房竣工面积平均值3.18亿平方米,按50%的发电比例及单平米200W估算,对应每年新增工商业规模32GW左右。
2)新增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以住建部2020年公共建筑竣工建筑面积1亿平方米及假设建筑2层,同样按50%的发电比例及单平米200W估算,对应每年新增分布式规模10GW。因此,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预计每年新增光伏装机规模超42GW(2020年预计10GW左右)。

3、储能: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点评:2021年7月发布的《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本次方案的目标与7月一致。储能装机目标与风电、光伏的12亿千瓦相类似,也是属于保底目标。截止2020年底,国内锂电储能累计装机3GW,如果按政策目标线性估算,对应2021-2025年复合增速40%左右(功率口径),2025年新增装机有望达到10GW左右;目前国内储能备电小时数在2h左右,《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中给出的参考是4h,因而2025年国内新增储能装机容量有望达到40GWh;考虑到风电、光伏装机容量超预期,对应储能需求有望更高,我们预计国内2025年新增装机有望达到55GWh,对应复合增长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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