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恒辉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0喜欢:16
现在看医保有三个职能:保险共济,团购和监督;2018年医保局成立前只有保险共济的职能,2018年后开始有了团购和监督的职能。
你提到的这种操作是一个极端,因为患者是分散的信息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药厂联合医生一顿操作,最后支付标准和价格的杠杆作用肯定是失灵的;可能的结果是:仿制药支付标准是很低,但是定价降不下来,患者最后还是得自付买单;

这些分散的信息弱势的患者找一个代理人(目前就是医保)来帮自己团购,能降低这种信息弱势;
但是医保局作为市场的最大买方,太强了,药厂受不了了,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最终可能会在两极端的中间某点平衡下来,不过好像也想不到这个点大概什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