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存款不翼而飞。明眼人都知道 “大约” 飞到哪里去了。
其实我觉得,针对该公司的IPO募集到的股本扩充,不应划到“资本公积”科目,而应该是“营业外收入”科目。然后不多久,就要用“资产减值损失”来平掉。
至于罚款,那个怎么看都像是项目成本。410万的成本匹配6000万的“资产减值损失”,怎么看都像干得过,搞不好这样的事情,以后还会“高频”发生。主要是成本太低。内部报酬率实在是高。
如果这事就这么就结了的话,就相当于给了很多其他上市公司高管深入研究学习的有较高IRR项目的一个有学习价值的经典案例。
看得明白的自然明白,看不明白的也不展开了。权当A股趣事来看,既有学习价值,也有娱乐和减压趣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