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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SZ002603)$ 转:[cp]今天和一个人聊连花清瘟,他口口声声说,连花清瘟是2015年才拿到的二期批文,我内心思忖道连花清瘟是2003年拿的批文啊 。
很快我就反应过来了,他说的是美国药监局(FDA)批文,而非中国药监局的(NMPA)批文。
也就是说,很多人下意识地把西方中心论铭刻在心底,他们根本不认可NMPA,只认可FDA。
是的,我们所面对的美国,不仅仅是一个地理上的国家,而是一个庞大的体系。
我还想说一件旧事。
1972年中国523项目成功提取了青蒿素,接着广西桂林芳香厂、广东海南制药厂等中国制药厂开始大规模生产青蒿素,由于青蒿素容易耐药,所以,青蒿素后来又研发出了三个延伸剂型,1976年左右上海药物所研发出了双氢青蒿素,1978年上海药物所研发出了蒿甲醚,1980年年底桂林制药厂研发出的青蒿琥酯。
那么,这些药物得到FDA的批准了吗?
显然不可能,当时由美国控制的WHO并不认可这三种药物,在全世界铺开的依然是氯喹和奎宁。
青蒿素及其衍生剂在中国临床试验效果非常好,而国外亚非拉的疟疾又疫情肆虐,氯喹和奎宁耐药株越来越多,按理说,WHO和FDA应该会尽快批准试验才对,但是中国当时的卫生管理者很快发现这是一种错觉。
但是中国缺乏外汇,所以希望能尽快出口青蒿素制剂。
他们先是找国外抗疟药的厂商合作,对方纷纷拒绝,担心中国药品冲击他们原有抗疟药的市场。
找WHO合作,谈判艰辛地谈了几年,人家却不感兴趣,最后不了了之。
实在不行,在非洲开拓市场如何?
1987年军事科学院的焦岫卿老师和邬伯安副教授赴尼日利亚推广青蒿素的衍生剂蒿甲醚,1988年时云林副教授和丁德本医师赴索马里对我国抗疟药进行临床验证,中国专家组在这些地区通过随机对比观察,结果发现中国研制的蒿甲醚在疗效、耐受性和可接收性等方面均优于氯喹。
当时这些地区正是疟疾蔓延的重灾区。
而中国的青蒿素类药物又很便宜。
那么,当地就接受青蒿素了吗?
不然。
德国药企迅速在尼日利亚的媒体上发表文章,指责中国青蒿素的质量有问题。
于是,中国专家组的工作又化为乌有。
按照现在流行的“入关学”的话来比喻,就是“大明之墙数仞 ,不得其门而入。”
最后怎么办呢?
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国外的公司合作,拿到“入关学”所指的“敕书”。
其实就是西方颁发的“许可证”。
1990年,他们找到了瑞士的CIBA-GEIGY,也就是今天的诺华(Novartis)。
最开始,中方并不想拿出自己最核心的技术复方蒿甲醚和外企合作,推荐的是蒿甲醚和青蒿琥酯。
但是蒿甲醚和青蒿琥酯都是使用了几十年的老药了,外资根本没有兴趣。
老药就意味着不能申请专利,就意味着无法获取额外利益,那么,外资为什么要耗费巨大的财力去做这个呢?
于是中方拿出了最核心的技术复方蒿甲醚。
1994年Novartis获得在中国境外的复方蒿甲醚专利许可使用权。
就这样,入关学所指的“大明”大门才打开了一丝缝隙。
复方蒿甲醚迅速被境外80多个国家接受。
当然境外销售权都属于外资。
最近,一些制剂在中国治疗新冠肺炎效果非常好,例如中医的三方三药,在铺开使用的地区,实现了低转重,低死亡,低复阳。例如化湿败毒方在金银潭医院临床对照试验入组75例重症患者,CT诊断的肺部炎症以及临床症状改善非常明显,核酸的转阴时间以及住院时间平均缩短了3天。
一些朋友却努力质疑和指责研发和使用这些制剂的专家。
说:
“若效果真的好,西方为什么不接受?他们不是生处于疫情肆虐的水深火热中吗?”
看过青蒿素及其衍生剂千回百转的故事的人,就会明白,这种想法多么天真。
在美国建立的体系中,以他们的视野观之,我们拥有的文化,创造,乃至医药,其实都不过是“边缘地带”,“蛮夷”的产物,在抗击疫情中,“做什么都是错”,除非“剃发易服”。
理解了这些,你就能理解为什么中医总是被批判。
中医被批判,本质上只是附带被批判。
中医只是西化的世界中,依然在摇曳的火花之一。
它是微暗中的跳动的火。(转载自:医师黄志斌)[/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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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8 14:22

疫情继续蔓延,再多死几十万,他们或许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