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集团重整不影响索赔 方正科技案诉讼时效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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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方正科技于2017年5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并遭到巨额索赔,事因在于其在2004年至2015年6月期间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


1月20日晚间,方正科技公告称该公司涉及一审调解的金额为12881917.06元。截止至2020年1月19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共计1187件,合计诉请金额为210141823.92元。方正科技已对该类诉讼分别在2018年计提40742658.31元,2019年计提约6300万元,两者共计超过一亿元。

2月19日晚间,方正科技发布《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指出:“方正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不过,即便方正集团可能影响方正科技的股权结构,但在法律上并不影响方正科技的主体地位,也就不会影响方正科技投资者索赔案的进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方正科技索赔案诉讼时效预计将于2020年5月5日届满。对此,专业从事证券诉讼事务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认为,维权整个流程需要一定周期,尚未委托的投资者,如果您符合索赔条件的,建议最晚在诉讼时效届满前一周告知我们帮您参与索赔。对于已经委托但尚未起诉的投资者案件,我们将最晚在诉讼时效届满前两周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或通过律师函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也请不必担心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Ø 预计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参照法院二审判决,预计在2005年3月19日至2015年11月19日(含当日)期间净买入方正科技股票的推定亏损投资者仍有权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索赔之诉。


Ø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2005年3月19日(若首次买入早于该日,从首次买入之日开始查询)至2016年1月31日,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邮箱”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eg: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超华科技、安泰集团、祥源文化、安硕信息、保千里、金亚科技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媒体采访:

在办理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案过程中,谢良律师就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等问题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证券时报》、《检察日报》、《经济观察网》、《新民周刊》、《第一财经》、《网易财经》、《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经营报》、《投资快报》、《大众证券报》、《新京报》、《证券日报》等数十家媒体的广泛采访与报道。


Ø 其他索赔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