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被查 投资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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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晚间,*ST步森(002569)发布一则《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称,其因涉嫌信披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称,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最终被罚是大概率事件,若*ST步森最终被证监会处罚,则权益受损股民可到起诉索赔。

Ø 预计索赔条件:

谢良律师提示,参照类似胜诉案例,*ST步森索赔条件或为:

2020年1月14日前买入且在2020年1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步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Ø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或统计区间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首次买入之日至打印之日,含此期间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将对账单等交易记录、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谢良律师工作团队“证券索赔通(suopeitong@126.com)”。

Ø 索赔依据:

1、法律依据: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六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法》(eg:第六十九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发布的谢良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超华科技、安泰集团、祥源文化、安硕信息、保千里、宝利国际金亚科技神马股份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媒体采访:

在办理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案过程中,谢良律师就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等问题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证券时报》、《检察日报》、《经济观察网》、《新民周刊》、《第一财经》、《网易财经》、《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中国经营报》、《投资快报》、《大众证券报》、《新京报》、《证券日报》等数十家媒体的广泛采访与报道。

Ø 其他索赔股票: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