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阳光下的意境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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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对于议价能力的粗浅理解,买卖双方对于价格都具备一部分影响力。买家的底线是最高价之下,卖家的底线是最低价之上,双方达成的价格始终在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波动。任何一方提出对方底线之外的价格,交易都无法达成。
实践中总会有一方有能力以接近对方底线的价格交易,原因有很多,如买家处于垄断地位,或者卖家数量巨大在市场上互相压价。
每家企业在市场上都会面对两类市场参与者,对家和同行业竞争者。他的议价能力系数=买卖对家数量/同行业竞争者数量